信網12月19日訊(記者 趙寶輝)“想定包間得最低消費2000元,否則不予提供預定服務。”近日,海爾洲際酒店的一則就餐規定,引發市民熱議。消費者質疑,“如果人數少,又想用包間,點這么多菜吃不完不就鋪張浪費了嗎?”
12月12日,吳女士本想在這家酒店預定一家包間來招待朋友吃飯,可服務員告訴她,包間有2000元最低消費。得知這樣的規定,吳女士心生不滿,她認為餐廳此項規定無形中在助推奢侈消費和餐桌浪費。“朋友聚會就是想找個包間好好聊天,吃什么菜都是其次,但酒店最低消費的規定就不得不多點菜。”
海爾洲際酒店中餐廳的服務人員向信網記者證實了此事。“我來這家酒店工作已經半年了,在這期間包間一直有2000元最低消費,沒聽說不合理。當然如果您覺得2000元的菜有點多也可以點酒,只要整體消費滿2000元就行。”信網提及設置最低消費的直接原因時,這名工作人員回復,是酒店規定,她們只按規定執行工作,具體原因不知情。
事實上,早在今年4月10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就向社會公開《關于防止和減少餐飲浪費的公告(征求意見稿)》。內容提到,倡導綠色、節約、文明、健康的烹飪方式和餐飲方式。倡導餐飲企業提升菜品質量,精細適量配餐,提供小份菜等多種規格菜品,合理配備公勺公筷公夾,提供形式多樣的分餐服務和免費餐后打包服務。倡導消費者合理點餐、餐后打包。
一邊提倡節約,一邊酒店規定“最低消費”,雙方有無矛盾?青島另一家酒店的管理人員郭經理向信網介紹說,五星酒店不管是裝修還是相關配套設施,要求都比較高,資金投入大。再加上房間面積大,服務人員投入也多,因此從成本考慮,設定最低消費可以避免單桌虧損。
“沒有最低消費,這些包房就經營不下去,設置最低消費的包廂,實際上是酒店屏蔽低消費人群的一種手段,能很好的保證利潤。”
市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一工作人員表示,會安排轄區市場監管所前往調查,調查屬實后會在七個工作日內將處罰措施通知到舉報人。
山東齊魯律師事務所的郭鐵均律師表示,酒店設置“最低消費”,涉嫌侵犯消費者選擇權、公平交易權。按照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規定:“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、通知、聲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,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規定”。餐飲業普遍設置“最低消費”,實質上是格式條款,屬強制交易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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